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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89章(1 / 2)

毕竟此前收留了异族混血的千极骑队遭到背叛,而混血满地跑的“阿若斯公司”的老板又是个非人类,还给寇司带来那么庞大的危害性,阿托斯当然只能耐着性子回答,心下则难免回忆着罗蒙的提议,萌生出想离开寇司,回到蒙特斯特利亚去的想法。

因为那里至少不用考虑这些,也不用面对质疑。

但是,阿西尔问题,竟然没有让阿托斯感觉到任何不快,也不怀疑对方的询问意图是糟糕的方向。就像朋友单纯好奇另一位朋友过去的朋友们性格如何。包括以前总是以身犯险,惹出各种麻烦,需要自己去救援的比奇拉。

大概因为他们都佩戴着“圣羽徽”。

阿托斯藉由感知到二人藏在衣服里,挂在脖子上的饰品所散发出的微弱魔力,心下不自觉发出感慨。

因为“圣羽徽”对阿托斯来说,就是可以信任的人类所必备的“象征”。

“如非必要,希望你们不要把我接下来所说的话透露给第四个人知道。”

阿托斯事先申明过后立刻得到比奇拉和阿西尔的保证。

“其实我对罗蒙也不算了解,”阿托斯这才继续道,“但是我可以保证的事,他原本的名字并不叫罗蒙,而是叫桑杰斯,或者桑杰斯特,我不太记得了。我和大家都叫他桑杰。不过那个时候我们都没有户籍,名字这种东西只是个方便彼此使用的称呼。对我们来说是无关紧要的部分,所以还是称呼他罗蒙吧。”

阿西尔颔首,表示继续。比奇拉却没有他这么坦然,尤其这涉及到别人的私事和过去,探知会让他不自觉产生出愧疚感。当然刚才的保证是一回事,现在又是另一回事,反正他的想法总是瞬息万变。

“你们应该已经发现了,我性格里有多管闲事的部分。”阿托斯说,“我喜欢照顾别人,尤其是跟我一样的那些孩子。”

甚至直到现在,阿托斯都延续着这种充满善意的“多管闲事”,否则“类贫民窟”的那些混血孩子就不会与他如此亲密,不会把他当做大家的长辈,更不会只要他已出现在千极骑队的基地里就围过去,缠着他学精灵语。

“人类与混居的时代据说是个和平友善的时代。”

阿托斯随便找了个空旷的操作台,半靠在旁边,目光却与思绪一同看向了过去。

“可惜,我根本没有印象。”

因为他是最后一批出生的混血孩子。

“当时的情况已经相当糟糕了。”他说,“精灵们是还不错,只是对待我们不像是他们的孩子。他们本身似乎没有这个概念,只是把我们视作族群里的一部分。”

人类和精灵看待当下的时间尺度差异太过巨大。

“说到底,我们是他们的孩子又如何?他们本来就是长生种,是拥有无尽寿命的物种。而越是聪慧,越是长寿的物种,对于繁衍并没有像短生种的执着,反而没有孩子才是常态。”

对精灵而言,族群、信念、传统等等才是更为重要的,需要延续下去的部分。

“血缘反而是无关紧要的。反正他们死后连尸体都不会留下,并不存在什么血脉延续。魔法的类型也是完全随机的。”

是由自然精灵们所赋予的天赋。

“当时的情况已经相当糟糕了。”

他不自觉重复了刚才说过的话,却完全没有重复的自觉。

“精灵与人类的冲突刚刚结束,而我们当时太小暗恋,连冲突的理由是什么都不知道。只知道他们突然就决定要离开,我们因为太过幼小还不会魔法,大部分人可能长大依旧不会,就没办法与使用”闪现“的他们同行,我们自然就沦落到完全没有人照顾的可悲境地。

“不知为何,与精灵族结仇的那些发疯的人类,把矛头瞄准了我们。

“他们会像虐待小动物一样,不定时出现。

“开始只是打砸精灵建造的居所,等到彻底变成废墟后,他们就失去了破坏我们居所的乐趣,改为以虐待我们来取乐。”

阿托斯终于看向比奇拉和阿西尔。

“辱骂反而是轻的,我见到过他们把孩子的手脚拧断。”阿托斯说,“就像虐待那些小动物一样,毫无罪恶感。”

比奇拉震惊地瞪大双眼,差点怀疑自己的耳朵。阿西尔反而依旧平静,似乎早已经猜到了。

“我有差不多十年的时间都在躲藏、偷窃、露宿街头……直到我成长到足以跟他们对抗的程度,可惜那只是我的妄想。没有魔力的小孩子,根本不可能是成年人的对手。但是我想保护比我更小的孩子们,所以我竭尽所能去对抗。”

可他失败了。

相当彻底的失败。

直到佩戴着圣羽徽的成年人出现。

“是海姆达依。”阿托斯说,“他带着同样佩戴着圣羽徽的人,阻止了那些疯子,把‘类贫民窟’混乱且糟糕传言扩散出去,让一般民众不敢靠近这里,也算是间接保护我们。当然他也为我们之中不少人找到了去处,而已培养了我们,让我们能独立生活,也能养活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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