个脑勺。
喊了两声,她的这位男朋友都没有回头。
应倪看着台面上的两盘,手上还端着一盘,这儿太挤了,一想到还要过来拿一趟连这顿饭都不想吃了。
站了大概七八秒,应倪注意到三分球没走远,正在倒香油,蘸碟的最后一步。
诶她本想叫打球的,下意识觉得对周斯杨的朋友不太尊重,于是换了个语气助词。
三分球耳朵挺灵的,隔着两个从走道过去的顾客,侧过脸来。
周斯杨听不见我叫他,你帮忙拿一下,反正也是给你们吃。
他走过来,将手中的蘸料碟递过来。对她的反复行为并没有感觉任何不满,只是说:
我叫陈桉,我们一个班的。
怪不得耳熟,应倪下意识重复了一遍,chen an?
或许看出她的费解,端起一分钟前才放下的两个盘子后,他才说:耳东陈,木旁桉。
能记住吧?
当时她觉得好笑,就俩字,也不生僻拗口,怎么可能记不住。
但事实证明,她很快就忘了。
短暂到甚至比金鱼的记忆还不如。
三天后,又一次看周斯杨打球。有个女生坐过来,说好帅,问是谁。
应倪以为说的是周斯杨,一脸骄傲地道,帅!但不好意思,他有女朋友了!
看她嘚瑟的样子,女生一脸莫名地指过去,我没说周斯杨,我说的是穿黑色短袖那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