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的身上,其中有一片割进了他的右手腕,截断了腕。
宣沅目光里蒙上了一层看不清的情绪,她指尖聚齐的莹白色光融进了时天的眉心,改变了他的梦,狂风暴雨的血腥化作了蓝天白云的潇洒肆意。
时天身体慢慢放松了下来,这一放松,潜意识里那段平和的过往就被调动了出来,他好像又回到了那年夏天,他不顾父母反对孤身一人走向了职业赛场,从青训队到二队到替补到一队,从无人问津到一战封神,此后数年都是巅峰。还有林芸,他曾经喜欢了很多年的人,喜欢到连着一个月每天11小时以上的封闭训练后,半夜还要翻墙出基地去见她,仅有的休息时间都用来陪她;喜欢到大大小小每一场比赛都为她留了最中间的位置,恨不得全世界都知道他有喜欢的人;喜欢到为了实现她的梦想,在当时时家人冻结了他名下所有的银行卡,断了他所有的资金来源,还未成名最艰难的两年时间里也用尽一切资助她。
窗外天高海阔,阳光斜斜洒进百叶窗。
他穿着病号服坐在医院的床上,手腕刚做了肌腱吻合手术,一个天鹅般高雅美丽的女子坐在光晕里,轻轻吹着汤匙里的热汤。
宣沅:“……”又一个为情所困的人,臭小子,我改你梦境,不是为了让你做春梦的!她蹙眉看着时天,昨天晚上意外接触到了他的魂魄,相当奇怪,作为一个人,他没有生魂,可要说他是一个死人,他又比死人多了一个魂,是一种介于人和阴之间的存在。
半阴。
睡梦中的人忽然抓住了她的手。
因为梦美好的太不真实。
他记得当时在医院,他始终没有等到林芸,在每一次他需要她的时候,都等不到她,于是现在梦里的场景美好的让他迫不及待想要抓住,不忍就此放手。
“林芸!”时天猛地醒过来,手里握着的手冰冰凉凉的,他心中一咯噔,然后对上一双结了冰的目光,差点魂飞魄散。
要死,真的要死。
时天一下松开抓着的手,尬笑道:“我不小心,等你等得睡着了,你怎么头发湿的不吹干就出来了?”